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15-91457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10-2015-001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民政

发布日期:

2015-12-07

成文日期:

2015-12-0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民养〔2015〕198号

有效性:

废止

关于调整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7 00:00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办、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促进大发体育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财政发〔2015〕548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3〕81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大发体育公办养老机构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管理及养老护理人员,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特殊岗位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600元,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承担,对五保集中供养单位所需资金,以五保人数按比例负担。民办养老机构根据本文件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予以落实。
 

 

 

 

                               慈溪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7日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