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69X/2020-116823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日期:

2020-10-16

成文日期:

2020-10-1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答复

孙建勇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货车私自滥加装灯光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大发体育道路上行驶的部分货挂车(主要为过境车辆)私自车头加装灯光,给交通安全埋下了许多的隐患。刺眼的灯光严重影响了对向行驶车辆的行驶安全。一方面,强光直射对向车道司机的眼睛,形成局部的“盲区”,极易酿成交通事故。这种视线受阻一般持续四五秒,在高速行驶时任何一秒钟都可能酿成无法想象的后果。另一方面,货车违规安装灯光后,往往因为私自加装车灯改变了原车电路,容易导致线路故障,从而引发车辆自燃,对本车带来了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针对货车违规安装灯光的行为,我们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一、加强道路执法管理。加大查处力度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宣传方式和遏制的方法。在日常管理中,市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违规安装灯光货车的检查,发现夜间货车违规使用灯光的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研究如何通过用安装电子录像取证设施,加大处罚力度,起到威慑作用。市交通运输部门也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公路联合治超执法行动,对发现货车非法滥加装灯光等非法改装行为,依法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严肃处理。

二、加强非法改装源头管理。督促指导车辆检测机构在年检细节上把关,对违规安装灯光的车辆,均不予通过车辆检测合格,坚决要求予以整改,从根源上切断货车违规安装灯光的现象。加强对汽修厂的监管,对于一些汽修商家违法私自为货车安装灯光的行为,交通、工商部门开展集中清查整治活动,对违规操作的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一律取缔,以此来约束那些汽修厂的“灰色”行为,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违规改装氙气大灯违法行为的土壤。

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广度。通过在大发体育主干道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向货车驾驶员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出良好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双微”平台等新闻媒体的强大舆论阵地,从“生命至上”的角度大力宣传货车违规安装灯光的危害,教育广大货车驾驶员,让他们明白正确使用灯光事关路面行车安全,宣教典型案例,引起共鸣共识,进而减少货车违规安装灯光违法行为的出现。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