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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7085K/2021-13822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1-06-29
2021-06-25
面向社会
慈环发〔2021〕24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所: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7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慈政办明电〔2021〕69号)通知要求,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月3日至5日)期间,为给广大考生提供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避免噪声扰考事件的发生,请各相关科室(所)配合加强对考点周边噪声源和环境的监控整治,合理引导错时施工,全力营造安静复习、考试和休息的环境,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环境噪声监管工作,成立“绿色护考”小组,全面开展“绿色护考”工作,做到周密部署,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浒山、坎墩生态环境所要掌握本辖区内考点分布情况,提前组织力量排查周边噪声源,排查结果与相关值班组共享。浒山、坎墩生态环境所和考试期间值班组要做好考试期间对考点周边环境的噪声监管和突发环境噪声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
三、要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动开展噪声监管工作,互相配合,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考试前及考试期间的环境噪声监管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1.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2.考点及巡查人员安排表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2021-24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