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1000/2021-142065
周巷镇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乡镇街道政策
综合类
2021-08-24
2021-07-30
面向社会
周政〔2021〕48号
有效
各村(社区、居委、农垦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为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周巷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标准细化如下:
一、涉及全镇的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三)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
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市级以上重点公共建设项目。
五、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周巷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