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K16067205A/2021-142493
长河镇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乡镇街道政策
BCXD9Q-2021-0001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2021-08-30
2021-08-30
面向社会
长政〔2021〕33号
有效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镇对2020年12月31日前自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2件,决定废止2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长政〔2021〕 33号(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长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