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69X/2021-144043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日期:

2021-09-17

成文日期:

2021-09-1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赖静娥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为大发体育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升级加码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大发体育自2021年1月1日在“双禁”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工作初见成效。全市接到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情27起,成功劝阻20起,行政处罚1起;受理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举报案件10起,查扣烟花爆竹956箱(件)。其中市综合执法局立案5起,罚款1.5万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588箱,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市公安局对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拘留1人。“双禁区”关闭关停烟花爆竹零售店(点)9家,责令搬迁6家,确保无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有序在慈溪全域范围内推行“双禁”工作

2019年11月8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民宗、文广旅体、商务等市级部门和浒山、古塘、白沙路、宗汉、坎墩、横河等镇(街)召开意见征求会,全面收集意见,论证大发体育“双禁”工作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区域范围,针对区域划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慈溪主城区,主要干道为界限,将大发体育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南三环路;西至杨梅大道、前应路、西二环路、三北大街、西三环路;北至北三环路、浒崇公路、中横线路内划为禁燃禁售区域。市公安局起草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经向社会、市级部门和镇(街)公开征求意见后,于同年10月22日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在划定区域内实施“双禁”。

由于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喜庆氛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惯,宁波各个县市区都是在逐步有序推进“双禁”工作。目前,宁波市各县市区均没有实行全域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精神,也仅对海曙、江北、鄞州等中心城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及机场、慈城古县城核心保护区禁止燃放,并未全域禁燃,并规定农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初,在中心城区限制销售燃放区域允许销售、燃放。目前慈溪市仍有烟花爆竹批发公司2家、零售店(点)108家,均在许可期内。

“双禁”工作一直以来是群众非常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一习俗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的要求极不协调,损害了城市的整体形象,破坏了广大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也逐渐成了影响城市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双禁”工作是大势所趋,但也需要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需逐步取得广大群众的认同感。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良好生活环境,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充分调研,征求广大人民群众意见,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提请。

二、进一步加大“双禁”宣传力度,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通告》自4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来,市委宣传部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民宗、文广旅体、商务等市级部门和浒山、古塘、白沙路、宗汉、坎墩、横河等镇(街道)各自制定宣传方案,充分调动本单位本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系统化、整体化、全面化的有效宣传、精准宣传。设计、制作“双禁”宣传手册、标语标识等宣传产品,制作统一样式的短视频,通过慈溪日报、慈溪电视台、三北警方节目、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大力开展“双禁”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标语、海报、视频在电子屏、公告栏、宣传橱窗等宣传主阵地开展正面宣传工作。落实“双禁”宣传进商场、进单位、进金融机构、进校园、进村、进社区,在人员聚集地、村镇出入口、广场等重点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广播、视频,确保“双禁”工作社会面宣传发动有力有效。不断加大对村(社区)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将“双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层层传达到村(社区),传达到每家每户,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双禁”各项规定,积极参与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日常监督工作。教育部门通过发放告家长书,校讯通推送“双禁”宣传短信等形式,加强对广大师生家长“禁燃”宣传教育,并在全年重要节日期间发送禁放烟花爆竹的温馨提示。利用上放学期间,在校门口悬挂横幅或用电子屏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向广大家长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进而达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最终获取慈溪全市广大群众的认同感,有效提升广大群众遵守“双禁”规定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理顺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慈溪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0年10月22日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双禁”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宣传部、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教育、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民宗、文广旅体、商务等11个市级部门和“双禁”区域内浒山、古塘、白沙路、宗汉、坎墩、横河镇(街)的职责分工,落实“双禁”工作责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双禁区”内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抓好“双禁”各项措施的落实。

2021年,大发体育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双禁”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把握关键环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将每一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专人,有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各部门之间也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借力”,精准发力、系统施策,整出声势、整出力度、整出成效,确保“双禁”工作顺利开展,用实际行动给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公安局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徐聪锋

联系电话:633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