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22-170463
市科技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05-2022-0004
科技、教育/科技
2022-12-05
2022-11-17
面向社会
慈科〔2022〕59号
废止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财政所: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慈政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专项实施细则》,现予以下发,请贯彻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与慈政办发〔2022〕38号相关政策一致,相关行为认定汲取数以2022年度数据为准。具体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研发投入产出专项实施细则
2、创新企业梯队培育实施细则
3、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
4、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细则
5、科技进步奖励实施细则
6、共建科创平台补助实施细则
7、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企业创新联合体)实施细则
8、慈溪市协同创新研究院奖励实施细则
9、科技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10、慈溪市智慧谷科技企业孵化器政策实施细则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7日
原文下载:慈科〔2022〕5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