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K16067205A/2022-154933
长河镇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乡镇街道政策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2-03-31
2022-03-29
面向社会
长政〔2022〕7号
有效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行政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长河镇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长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