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2-157226
市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01—2022—0004
工业、交通/其他
2022-05-10
2022-05-05
面向社会
慈政办发〔2022〕25号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慈溪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浙政发〔2021〕31号)、《宁波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甬政发〔2021〕59号)、文件精神,加快创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决定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碳达峰碳中和新目标新要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实施淘汰落后、创新强工、招大引强、质量提升四大攻坚行动,推动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促进体制机制实现系统重塑,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建设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提供强大支撑。
二、实施目标
到2025年,市级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40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200万元,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5万元/人,规上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5%,规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15%。累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00家、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000家、腾出低效工业用地10000亩。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突破3.3%,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900家,落地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0个以上,工业投资(含技改)年均增长15%以上。累计新增“浙江制造”标准40项,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30家。基本形成高效低耗、创新引领、项目支撑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淘汰落后攻坚行动
1.深入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全面推进制造业全域产业治理工作,对家电、轻纺、轴承、服装、拖鞋、减压阀、再生塑料等传统块状行业实施“一行业一部门一方案”“一镇一方案”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格企业登记,供电部门要严格规范供电管理。实施落后企业分类整治,结合“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摸清工业企业用地、用能情况,建立高耗低效企业清单;全面排查企业用地、建筑、经营、居住违法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全面排查企业落后产能(设备、产品、工艺)情况,建立落后产能企业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实行闭环管理,对标提升,达标销号;各地要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等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退出;对其他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腾退、搬迁入园、改造提升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全面实施《慈溪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实施用地、用能、用水、排污、金融、税费等差异化政策。(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
2.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新政,规范细化“两高”项目边界和范围,在确保产业链安全的同时,提高精准管控水平,依法整治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以技术、能耗、排放等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性为标准,建立科学评价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并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对新上项目,按规定落实产能、能耗、排放等量或减量平衡置换方案(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经信局)。加大对轻纺、化纤等高能耗行业的精准管控,建立用电大户未进规企业清单,倒逼一批高耗能行业、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实施制造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全力推进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到2025年,累计实施200项以上重点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
3.全域整治工业低效用地。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国土空间“三线”,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建立“三区两线”的空间管控体系,强化工业控制线管理。鼓励综合运用厂房加层、零土地技改、整治提升改造等多种方式提高产出水平。深化“标准地”改革,研究出台《慈溪市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试行办法》,除负面清单外,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模式出让。出台《慈溪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意见》,严格不动产登记管理、严肃违约处置。落实《宁波市深入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参照“标准地”出让基本要求,加强工业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搭建交易监管平台,探索工业用地到期续签履约机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4.大力提升产业发展平台。做大做强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两个市级重点平台,滨海经济开发区要建设成为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包括原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强化产业准入,打造成为大发体育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主平台。做精做专“六个”宁波市级重点产业园。推动老旧工业块改造提升,通过“拆除式改造”“梳理式改造”“管理提升式改造”等措施,切实提升工业区块产出效率、本质安全、环保等水平;鼓励引导利用符合条件的零星工业用地、城镇低效用地等建设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到2025年,累计完成低效工业区块改造15个,新培育三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5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二)深入实施创新强工攻坚行动
1.加强产业共享应用技术推广与关键技术攻关。聚焦“123”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发布产业可共享应用技术清单,健全科技推广与技术转移转化机制,不断提升大发体育主导产业科技含金量。围绕主导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市本级“揭榜挂帅”,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攻关,并争取国家及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和宁波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巩固提升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保持规上企业研发机构高覆盖水平。深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全面推广“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力争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总额累计达到300亿元,实现翻番;每年组织实施共享技术推广应用与关键技术攻关专项不少于10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大力打造上林科创走廊。围绕区域性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招引市外科创资源,推动多种形式的校地合作、产研合作平台载体建设。扎实建设运行好“123”千百亿级产业集群的创新服务综合体,不断优化协同创新研究院运作模式,持之以恒开展“千企百校万里行”专题对接活动。加快推进“硬件联盟”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科技平台赋能共享机制。实施孵化器与众创空间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都市工业孵化器、科技型小微产业园建设路径。力争到2025年,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0亿元,累计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和工程化示范项目30项,年均开发新产品150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3.着力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推动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高水平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深化所地产学研合作,为大发体育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充分发挥慈溪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中以(慈溪)创新技术研究院创新平台作用,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为大发体育新兴产业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和主导产业先进适用技术引进,提供有力支撑。扎实推进中国家电研究院华东分院二期项目建设,全力打造设计研究与评测中心、智慧家庭云平台服务中心、家庭大健康研究中心。优化“飞地”运行管理机制,统筹推进上海“飞地”与杭州“飞地”建设。力争到2025年,累计新增企业研究院10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5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4.做专做精制造业创新主体。制定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五年行动计划》,依托科技服务联盟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站的组织再造,打造全周期、托管型、一站式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独角兽”创新型企业梯队。聚焦六大标志性产业链,实施全链条培育路径,引导企业专注行业细分领域、深耕细作,实现从创业型、科技型、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的梯次升级。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累计达到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数量达到50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三)深入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
1.加强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强化产业链招商和人才链招商,深化与前湾新区招商合作,完善科学合理的综合性招商政策体系和项目评价机制,释放慈商回归、以企引企和增资扩股潜力,争取百亿级制造业项目取得实质性突破。积极瞄准国内制造业500强、跨国公司等高质量外资主体,列出一批与大发体育产业集群有关联的重点企业清单。到2025年,累计招引落地制造业内外资项目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和增资扩产力度,每年推进建设10个以上超亿元工业投资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2.加强强链补链关键项目招引。实施产业和招商主管部门“一局长一项目”专项行动,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瞄准龙头企业,编制招商图谱,优化大招商机制,每年落地强链补链项目10个以上。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招商,推动智能家电、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合作。聚焦国内外创新资源,推动“大优强”企业加强对接合作,促进新兴领域项目引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3.加强上市企业资本重组项目落地。实施新一轮“凤凰行动”计划,推动上市企业发挥融资渠道作用,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到2025年,累计新增制造业上市企业5家、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突破30亿元。每年动态保有20家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和2家以上报会(交易所)企业,实施一批上市募投项目。(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四)深入实施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1.强化质量提升。深入实施慈溪市“十四五”产品质量提升发展行动计划,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产品“浙品码”赋码工作,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广产品标准转化应用,占领标准高地,鼓励更多企业参加国家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质量标杆赶超行动,聚焦智能家电、汽车及零部件、轴承、密封件等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以“比学赶超”促整体质量提升。到2025年,累计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0项以上,累计新增“浙江制造”标准40项,“浙江制造”认证证书保有量98个,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达到2500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2.全面实施企业数字化技术改造。深入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加快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分行业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培育壮大信息工程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运维、数据交互、制造云化等服务,助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聚焦“123”千百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以“未来工厂”为标杆、以“5G+工业互联网”试点为引领、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实施工业互联网赋能行动,全面建立产业大脑融合应用体制机制。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的规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全覆盖,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装备数控化率突破90%以上,中小企业上云累计达2万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20个以上,建成市级以上“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量4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3.完善质量安全治理。加快监管数字化转型,用好“浙江企业在线”“浙江公平在线”“浙江质量在线”“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等数字化监管平台。完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实施应急专项风险监测。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风险研判、风险信息快速预警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实施重点产业质量整治提升,开展储热式电热暖手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冰箱(冷柜)、洗衣机等行业专项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强化产品质量联合惩罚机制,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处置力度,落实严格产品责任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质量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质量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健全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查和缺陷产品调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推进制造业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强市建设,鼓励企业通过驰名商标认定制度保护企业的合法商标权益、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等省级以上品牌。强化区域品牌创建,将智能家电打造成为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产业品牌。加快在重点产业园布局一批星级品牌指导服务站,提供覆盖品牌创建、运用、保护、管理的全链条式服务。到2025年,累计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30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抓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创建工作,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设立专利服务(维权)中心。推广“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应用,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和保护,鼓励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国外专利。深化知识产权运用,积极培育宁波市级专利示范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和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政策集成,统筹并优化使用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专项资金,保障攻坚行动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发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的引领撬动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宁波市政府部署要求,在现有财政扶持政策中整合优化,设立“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强化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新建工业用地项目容积率在2.0以上。探索工业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推进工业集聚区控制线外工业用地置换为控制线内新增工业用地。对规划用途已调整但5年内暂不实施的区域,可允许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档以上的企业实施技改及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大中型银行机构将“腾笼换鸟”相关项目作为贷款投放重点,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对“招大引强”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四)优化能耗碳耗资源配置。腾出的碳排放空间和能耗指标优先用于低碳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和技改项目。建立市级统筹的能耗、碳耗、排放等资源配置机制,保障重大工业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局,配合单位: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经信局)充分利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利用省市“双碳”和智慧能源平台,建立工业碳排放动态监测机制,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效评价和碳效分级标识。(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
(五)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确保安全并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产业园区工业控制线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以及工业控制线外亩均效益A、B类企业中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其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15%,相应的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到30%,面积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建设宿舍型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六)强化制造业人才保障。大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聚焦“3+3+X”产业,统筹推进上林英才等各类引才项目,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拓宽工匠人才等级晋升通道。(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设立市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清单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专班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评价考核。将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纳入市政府督查事项,建立“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位、措施落实的“赛马”机制,强化争先创优。
(三)加强数字治理。深化数字化改革,推进“亩均论英雄”3.0、产业链“一键通”“碳效码”等多跨场景应用,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服务宣传。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深入实施“三服务”,围绕企业破解“腾笼换鸟”难题,构建“在线服务+专线服务”机制。主动讲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故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印发
请下载word原文:《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