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079232516D/2023-172671

发布机构:

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日期:

2023-02-28

成文日期:

2023-02-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8 16:48 信息来源: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主要职能 3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4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4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4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4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5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5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5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6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7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7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8

(一)机关运行经费 8

(二)政府采购情况 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9

一、收入科目 9

二、支出科目 10

三、机关运行经费 1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及完善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政策的解释工作。

2.负责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做好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本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接受申请并审核拆迁实施方案;组织拆迁实施方案听证;发布拆迁公告;做好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及后续工作等。

5.组织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市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协调处理征收拆迁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拆迁工作的监督考核。

6.负责监督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

7.负责安置房源调配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安置房源建设、竣工及调配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做好安置房源选房分配的指导工作,协助办理有关安置房的交付手续。

8.负责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单位、评估机构实施监督考核。

9.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及办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办本级、办属慈溪市房屋征收所。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875.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87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5.85万元,占100.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875.85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7.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74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0.8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08.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22万元,项目支出92.55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75.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5.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7.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74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0.89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5.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890.93万元减少15.0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单位人员工资基数调整,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92万元,占7.41%;卫生健康支出(类)17.27万元,占1.98%;城乡社区支出(类)742.77万元,占84.80%;住房保障支出(类)50.89万元,占5.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8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9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9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12万元,下降13.53%,主要原因是医疗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7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50.2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47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2.5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5.98万元,增长39.03%,主要原因是对比2022年预算科目进行调整 反。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0.8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0.1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市来我办考察人员。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三公经费缩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已经购置。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8.2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单位)所属均为非行政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3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2.55万元,项目12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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