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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64299/2023-172687
市发改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23-03-01
2023-03-01
面向社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牵头开展中长期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衔接平衡各类功能区规划。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负责宏观经济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全市运用财政、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对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的目标和政策。
3.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及年度目标任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指导卫星城市、中心镇改革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转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上报、管理工作。
4.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推进“一带一路”、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重大政策。牵头全方位接轨上海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接轨上海规划及年度计划。
5.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建议。牵头负责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管理;加强和改进对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负责企业投资项目(除技术改造项目外)核准、备案,及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报批和综合管理;建立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提出综合平衡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使用意见。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新增建设用地市统筹指标安排计划。
6.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负责市重大前期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综合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负责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的计划编制和检查、督促、协调及考核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审核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负责安排交通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谋划工作。
8.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规划产业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指导全市重大产业基地、开发区(园区)、创新平台。统筹大发体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协调重大问题。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重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各类专项。
9.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人口和社会发展形势。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互相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参与拟订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
10.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市级储备粮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组织实施重要商品、救灾物资等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物资市场供需变化并进行调控管理。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并研究拟订相关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方案编制、物资筹措、储备保障基地建设等工作。
11.负责全市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提出居民消费价格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建议。负责制定和调整本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制度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负责市场价格成本调查和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价格管理。负责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认定工作。
12.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综合协调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13.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长输油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能源“双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指导协调新能源应用和电力监管工作;组织指导能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14.牵头推进服务业综合发展,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服务业综合形势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分析研究全市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引导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生产力布局。参与协调服务业对外交流和重大招商工作。牵头落实上级服务业发展局有关工作。
15.组织拟订并牵头实施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6.参与拟订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布局建议。指导协调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
17.牵头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民爆器材行业管理、海防管理等相关职责。
18.承担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拟订社会建设领域专项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和项目计划。负责全市社会建设领域专项规划、专项政策、项目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3)协调全市社会发展和改革工作,协同推动市委部署的重大任务、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建设情况分析评估。
(4)督促落实全市社会发展和改革重大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
(5)承担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位包括局办公室、综合经济科、服务业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行政审批科、价格管理科、价格监测与成本监审分局、重大基础设施发展科、社会发展科、重点工程管理科、发展规划和交流合作科、能源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社会建设协调指导科、接轨上海办公室、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科、发展规划研究院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453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国防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453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5.23万元,占85.4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60.00万元,占12.34%;其它收入50.00万元,占1.10%;上年结转49.97万元,占1.1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4535.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16.81万元、国防支出(类)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6.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560.0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726.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7.1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56.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3.84万元,项目支出2725.32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48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60.00万元,上年结转49.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66.81万元、国防支出(类)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6.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560.0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726.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7.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7.11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5.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5922.39万元减少1997.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宁波资金支出2644.28万元,其中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引导138万元,新兴产业政策兑现1631.4万元,军民融合发展59.01万元,服务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464万元,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21.87万元,区域合作项目考评奖励专项资金30万元。2023年预算增加对口协作工作经费483.71万元,服务业发展资金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66.81万元,占67.96%;国防支出(类)6.99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5.01万元,占7.26%;卫生健康支出(类)66.08万元,占1.68%;农林水支出(类)726.20万元,占18.5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7.00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类)137.11万元,占3.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09.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6.38万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2人,预算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35.5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2.4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1109.6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0.66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是增加服务业发展资金200万元。
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6.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90.02万元,下降96.4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宁波资金19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4.8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0.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76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2人,预算相应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0.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89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2人,预算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6.4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66万元,增长46.1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增加,增加2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4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0万元,增长54.1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2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46万元,增长45.5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略有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726.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83.71万元,增长199.48%,主要原因是对口协作工作经费整合,预算有增加。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37.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57.00万元,下降92.5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宁波资金494万元。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7.1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31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预算相应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4.6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各县市区来客等部门间指导交流工作就餐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派驻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99.1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特色小镇名单于2022年12月30日才公布,2022年预算安排的特色小镇补助经费300万元未能及时拨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560万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300.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特色小镇补助。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6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基建项目概算审核费。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发改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84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1.89万元,减少1.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625.35万元,项目17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9.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1.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20.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2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