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23-176654
市科技局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科技、教育/科技
2023-05-30
2023-05-30
面向社会
一、制定依据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科发条[2017] 70号)
二、简明问答
问:补充规定主要作了哪些调整?
答:1.调整了支持使用对象范围。新增支持本市注册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2. 调整了载体兑付方式。企业向载体购买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载体在服务事项完成后,提交兑付申请。其中企业支付服务费用时,可按创新券类别抵用相应比例的创新券,但须与自付款配套使用。
三、实施期限
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胡志远
联系电话:8959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