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8XR/2023-177022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发布日期:

2023-06-08

成文日期:

2023-06-0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审计局二○二三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巩固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特制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贯彻法治理念,综合提能筑牢法治之基

(一)率先垂范落实法治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好学法用法、述职述法工作。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局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结合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计划,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二)学思践悟提升法治能力。精心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范围,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专题授课,推动经常性学法走深走实走心;扎实推进知行青年培育工程,灵活运用集中整训、以审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及审计业务能力,探索构建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干部培训体系;花式培养审计复合型人才,鼓励年轻干部参加法律、审计、计算机等专业领域的考试,并依托赛马机制推进全员大数据审计培训,为探索“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综合场景应用提供人才支撑。(责任落实:办公室、法规科、电子数据审计科)

(三)质量管控贯穿法治思维。坚持把审计质量作为生命线,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进一步梳理审计运行机制和审计工作流程。推进审计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办法,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会商研判机制,持续性规范细化审计项目现场实施、成果开发、审计整改等流程,强化现场审计质量,用好审前研判会、审中会商会、审后业务会“三会”模式,落实审计分级质量控制和责任考核,开展质量检查及优秀项目评比,切实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严格管控审计业务质量。(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法规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二、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普法积累法治之势

(一)审计执法辐射精准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审计执法全过程中,有机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调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审计结果反馈会等业务环节,加强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尤其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宣传审计、财经等方面法律法规,并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释法析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促进被审计单位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执行,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升普法成效。(责任落实:法规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二)阵地载体凸显创新多元。创新推进普法阵地建设,丰富宣传载体,借力新媒体新技术积极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利用授课、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形式,在全媒体时代走好法治宣传教育的群众路线。通过课题研究、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审计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加大审计法治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鼓励审计人员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等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审计法治宣传工作,提高普法宣传效果。(落实科室:办公室、法规科)

(三)以案释法实现警示效果。在实施的审计项目中选取典型案例,结合审计项目的具体开展情况,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直观形象、深入浅出地释法说理,扩大警示范围,实现警示效果,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同时,结合年度“慈溪普法?节日?法相伴”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开展审计案例征集评选,针对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四)主动公开助力阳光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实行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助力阳光型政府建设。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落实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和被审计单位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制度,增强审计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健全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三、严格履职尽责,纵深监督发挥法治之力

(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聚焦主责主业,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共同富裕先行、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建设“三个慈溪”和实施“八大提升”行动等谋划开展审计项目,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审计全覆盖纵向与横向相统一、有形与有效相统一、数量与质量相统一。同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审计,实现基于审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集中化、业务数字化、方式智能化和决策科学化,构建科技强审“整体智治”机制。(责任落实:法规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二)不断健全审计整改机制。按照“全面覆盖、全程监管、全域协同”的工作思路,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探索运用数字化手段健全完善挂号销号、督促检查、整改约谈、会商研判、结果报告等全链条管控机制,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严把整改质量关。同时,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抓手,做好“面上管控、主动发现问题、即知即改、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五大指数水平提升工作,不断优化审计机关与政府督查、巡察等联动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被审计单位一把手为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审计整改责任体系,加强整改工作的日常督查,不断优化审计整改工作成效。(责任落实:法规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

(三)有效加强内审指导监督。依法履行内审指导监督职责,科学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内审指导走访和政策宣传,着力宣讲新近修订的《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内审文件。积极为内部审计人员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开展“跟班培训”挂职学习及片组业务经验交流,实现经验共享、互促互帮、共同提高。充分利用职业和专业优势,向内审单位精准开展分层分类指导,落实内审培训、审计大讲堂等报名服务工作,组织内审优秀项目评比、理论文章和优秀案例征集等活动,拓宽内审人员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渠道,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内审干部队伍,助力内部审计提质增效。(责任落实:内审指导监督科)

(四)创新探索检审联合执法。有效落实《关于建立数字公益诉讼检察与大数据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市检察院协同配合,集聚双方专业优势,关注财产管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以检审联动的模式共同执法,打造“检审联动、依法护航公益”的法治建设品牌。通过建立常态化联系,双方互通大数据资源类型,实现数据脱敏共享,审计干部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身份参与公益诉讼。同时双方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线索疑点共同核查取证,提升问题调查深度和取证定性准度。(责任落实:法规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