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23-178293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7-04

成文日期:

2023-06-2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规范口罩生产和使用的建议)

慈市监管建〔2023〕1号

金小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口罩生产和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认真协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疫情三年期间,为预防新冠病毒的传染,口罩成了大家的必需品。去年以来疫情防控已调整为“乙类乙管”,但口罩仍是大家大量使用的重要物品。为扩大口罩供给、把控口罩质量关、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废弃口罩处置以及强化健康宣传方面,政府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助力取证扩大口罩供给。2020年2月7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公告》。面对着紧缺的防疫物资,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转产医用口罩企业摸底调研,针对大多数企业缺乏生产医疗器械相关经验的情况,解答有关生产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技术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帮助企业尽快具备医用口罩生产力。在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能力进行初步核查,缩短审批流程,浙江蓝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取得了全省第一张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一次性医用口罩)。在疫情最严峻、口罩需求最高涨的时候,慈溪市有9家企业取得15张医用口罩应急注册证,有力保障了医用口罩的市场需要,大大增加了口罩产能供给。

二是强化口罩产品质量抽查。口罩分为医用口罩和民用口罩两大类,其中医用口罩须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方能生产、取得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才能销售,民用口罩作为一般产品无需许可,但须符合国标标准。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对医用、民用口罩的监督抽检力度,去年对全市4家在产的医用口罩的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抽样,共抽取7批次医用口罩,经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等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去年对25家民用口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抽检,经宁波质检院等检验,不合格2批次,均完成查处及后处理闭环。

三是大力开展口罩执法检查。疫情期间尤其是初期,随着口罩需求的突然暴涨,有些不法商人趁机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口罩生产经营环节假冒伪劣、价格违法、虚假宣传以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检查执法力度,强调口罩案件务必从严从重从快办理,要出重拳治乱象抓典型。2020年以来,累计检查口罩生产经营单位超200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000余人次,查处口罩相关案件71件,罚没款199.2万元,移交公安1件。

四是规范废弃口罩处置。疫情期间,市综合执法局督促各镇(街道)环卫所(站)强化辖区内重点场所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组织一个4人2车收运小组对全市11个疫点、发热门诊及隔离病房等区域的生活垃圾进行专人专车专项收运,并部署指导全市50辆专车对各居家隔离点开展专项收运工作,专项收运的废弃口罩等涉疫垃圾直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做好日常保洁工作的基础上,环卫作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对垃圾容器、收集点、作业车辆、处置场所等进行消毒清洗、彻底消杀,防止疫情传播。市卫生健康局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废弃口罩投放,医护人员及患者佩戴过的口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相关流程处理。

五是加强市民健康教育宣传。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村社区宣传阵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市民普及新冠肺炎防护知识,以及口罩采购、佩戴使用、废弃处置的知识,提高市民辨别口罩优劣能力,引到市民养成正确佩戴、规范处置的良好习惯。

在疫情防控新阶段,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要继续保持对口罩产品的监督抽检和执法检查力度。持续保持对口罩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守护口罩产品质量安全,从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不断优化口罩生产企业源头供给。要联合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专家,加强对本地口罩生产企业的技术指导,加强关键节点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出厂产品质量;

三要强化口罩销售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要求药店、医疗机构、商超、百货店、自动售卖机等经销主体其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供货方资质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不得销售源头不明、资质不全的口罩;

四要加强口罩产品市场反溯不合格报告、投诉举报及新闻媒体等风险信息的收集与研判,及时进行风险预警与处置;

五要继续做好市民口罩选购、佩戴及废弃处置宣传,引导市民养成健康良好的习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龙山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毛展凯

联系电话:6302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