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23-178295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7-04

成文日期:

2023-06-2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规范自制食品销售的建议)

慈市监管建〔2023〕3号

鲁华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自制食品销售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深化许可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服务单位实施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给予许可。经营面积100平米以下的小作坊和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按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在备案登记后一个月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从许可准入上进行规范。截至目前,我局在册食品生产企业139家,小作坊204家,小餐饮店666家,糕点类食品制售的生产食品经营许可主体301家。

二、持续优化监管制度,完善新型分级监管机制。实行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分级监管机制,将全类综合监管、错时执法、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及时识别发现操作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持续推行“阳光工厂”、“阳光厨房”建设工程,同时将“阳光厨房”接入外卖平台,截至目前,所有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已建成“阳光工厂”,“阳光厨房”已建成359家。消费者在产品包装上扫“浙食链”码和在餐厅点餐的同时,可以看到食品生产场所环境和后厨实时操作情况。我局还通过慈晓客户端,定期制作并发布餐饮红黑榜专版,以“正面宣传+反面曝光”的形式,通过社会公众监督,倒逼不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问题,守法守序经营。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一月一行动为手段,滚动推进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对全市重点生产企业(小作坊)和餐饮店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主要涉及糕点、酱腌菜、肉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食品,日常巡查以企业“三关”(即原料进厂验证关、生产过程控制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为重点,重点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严肃纠正或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落实整改。另外,我局及时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事故处置、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大发体育来,我局已开展各类检查46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小餐饮(小作坊)9家,办理各类食品案件107起,罚没款共计69.1万元。

四、启动小作坊“五化”建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改革,规范食品小作坊准入要求,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改造提升,在符合《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基础上,推动食品小作坊实施“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现场管理,鼓励引导小作坊导入“5S”现场管理,已建成实施“5s”现场管理的小作坊22家。挖掘小作坊文化内涵,深耕地方特色文化,鼓励小作坊参与非遗项目申报,已培育具有文化传承的精品小作坊5家。

五、以“两个责任”为根基,扎实推进落实“两员”和“日周月”制度。充分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并逐一对标抓好落实,局领导积极下沉一线实地开展食品安全的督查,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属地食安办开展日常化监督检查。同时,我局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强化督导考核,确保食品安全包保全覆盖,每日督促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填报率达100%),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健全监督抽检工作体系,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坚持以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年度抽检计划,突出对历年抽检合格率较低、投诉举报较集中及风险较高产品的抽检力度。严格不合格后处理,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203起,对各类监督抽查(国抽、省抽、市抽等)发现的不合格地产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及时立案查处,并严格按照核查处置程序发起后处理,及时告知问题企业并责令停产,召回问题产品,查清原因所在,落实整改措施,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食品安全“闭环管理”要求。每月在宁波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信息,依法公布不合格产品召回、行政处罚等情况。

同时,我局督促各网络平台依规加强相应的把关,入网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一系列资质,防止不合规的自制食品通过网络平台肆意流入市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5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代表工委,周巷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翁建芳

联系电话:63026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