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98R/2024-00299
市水利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2024-01-09
2024-01-09
面向社会
各取水户: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规范取水户的取用水行为,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水办保〔2016〕31号)的文件要求,在前期取水计划建议征求工作基础上,现下达2023年度全市用水计划。
一、2024年度取水计划核定
确定2024年全市用水计划17430.4万方,其中城镇公共供水企业7669.2万方,农业灌溉用水9278.5万方,自备取水用户482.8万方,各单位具体的计划用水指标详见附件1。
二、计划用水管理
1.各取水户2024年度的实际取水量,以水资源管理台账核定的数值为准。
2.取水户应在批准的取水计划范围内取水。除水力发电、公共供水等行业外,取水户超过经批准的取水计划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
三、年度取水计划的调整
取水户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当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附件2),由我局核定后批准。
附件:1.慈溪市2024年度计划用水指标.docx
慈溪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