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4-182110
市商务局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024-11-13
2024-11-13
面向社会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导商贸企业提质增效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根据《2024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4〕40号)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支持商贸服务业规模化发展、优化提升消费环境、落实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优。
(一)奖励(补助)对象
慈溪市本级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商贸业单位,其中达到限上贸易业条件的单位必须按要求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业统计;电子商务政策申报对象为市本级达到申报条件的电商企业或有独立电商业务的工、商业企业。
(二)奖励(补助)内容
1、支持商贸服务业规模化发展
鼓励商贸市场主体进限,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制造业分离发展贸易业。
2、优化提升消费环境
鼓励商圈服务提升,推进社区商圈建设,培育商业特色街区、支持开展品牌创建活动。
3、落实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
对菜篮子应急储备单位、应急供应点和菜篮子生产基地根据《慈溪市2024-2025年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补助。
4、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优
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电商集聚区专业化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
(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慈溪市商贸业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3、申报政策所需专项资料。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慈溪市,不包括杭州湾地区。
五、实施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解读人
郑鸳嫦(支持商贸服务业规模化发展),0574-63968954;
庄耀(优化提升消费环境1、2、3;落实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0574-63968956;
王哲辉(优化提升消费环境4-1.2.4),0574-63968972;
陈攀(优化提升消费环境4-3),0574-63968916;
杨俊(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优),0574-63968925;
朱倍莹(市财政局),0574-6383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