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4-186571
市医疗保障局
主动公开
卫生服务事项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2024-12-30
2024-12-30
面向社会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申报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等程序,确定下列单位为慈溪市2024年第四季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建议名单,现予公示:
一、医疗机构
慈溪云皓口腔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慈溪仁汇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慈溪二友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慈溪承华口腔诊所
慈溪慈荣诊所有限公司
慈溪宗汉陈金群口腔诊所(个体工商户)
宁波前湾新区杨云平内科诊所(个体工商户)
宁波前湾新区刘伟伟内科诊所(个体工商户)
宁波前湾新区贾桂玲内科诊所(个体工商户)
二、零售药店
慈溪市源蕴堂正源药品连锁店(个人独资)
慈溪旭泰大药房(个人独资)
慈溪金龙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和春堂大药房
慈溪市同益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南池药房
慈溪市心意大药房有限公司
慈溪市海铂正格正源大药房(个人独资)
宁波瑞人堂弘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泊蔚里店
慈溪市慧心大药房
慈溪市孙秋月正源大药房
宁波前湾新区康嘉大药房(个人独资)
宁波前湾新区甬雅宁慈大药房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医保经办机构反映,电话:63962236,邮箱:501650457@qq.com。
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