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4-185771
市商务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21-2024-0004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024-12-05
2024-11-19
面向社会
慈商务〔2024〕87号
有效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现代服务业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各有关企业: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消费帮扶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79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2024年慈溪市消费帮扶奖励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慈溪市商务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9日
2024年慈溪市消费帮扶奖励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消费帮扶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79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大发体育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积极采购对口地区帮扶产品,通过消费帮扶帮助对口地区脱贫户持续增收,推动当地乡村振兴工作,特制订本奖励扶持政策 。
一、申报对象
采购补助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慈溪市范围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电商促销帮扶补助申报对象为注册在慈溪市范围内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2024年宁波市消费帮扶企业名录的慈溪市企业。
二、申报范围、标准及专项资料
(一)鼓励各经营主体加大对口地区帮扶产品采购
1.对当年度采购凉山州布拖县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150万元(含)以下、150万元-350万元(含)、350万元-550万元(含)、55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3%、4%、5%、6%的补助;
2.对当年度采购凉山州除布拖县外宁波市对口的的其他10个县、西昌市等地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150万元(含)以下、150万元-350万元(含)、350万元-550万元(含)、55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1%、2%、3%、4%的补助;
3.对当年度采购常山县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100万元(含)以下、100万元-200万元(含)、200-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1%、1.5%、2%、3%的补助。
专项资料:1.2024年慈溪市消费帮扶采购凭证汇总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稿均需报送);2.采购协议或采购合同。3.采购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付款给个人的,需提供由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及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4.对当年度采购蚌埠市、黄冈市、延边州等地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50万元(含)以下、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采购额2%、3%、4%的补助。
(二)电商促销帮扶
对本市电商企业、入围2024年宁波市消费帮扶名单的本市企业在各大电商平台开展宁波市对口凉山州各县特色农产品专题促销活动的,单次活动按平台费50%给予补助。
专项资料:1.支付电商平台费用的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2.促销专题页面截图及后台成交数据截图;3.活动情况总结。
三、申报及审核兑现
(一)申报
由市商务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申报资料包括: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单位可提交由相关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复印件);2.《2024年慈溪市消费帮扶奖励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1); 3.申报政策所需专项资料。
(二)审核兑现
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向税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商务局提请市财政局联文下达补助资金。
四、政策实施要求
本实施政策要求的所有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 2024年11月30日。
五、其他说明
本政策补助资金预算总额400万元,申报核定总金额超过预算总金额的,在既定金额下按同比例扣减。单家企业采购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单家企业电商促销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一年。原《关于印发<2023年慈溪市消费帮扶奖励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慈商务〔2023〕56号)废止。
附件 : 1.2024年慈溪市消费帮扶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
2.2024年慈溪市消费帮扶采购凭证汇总表
请下载原文:慈商务〔2024〕87号关于印发《2024年慈溪市消费帮扶奖励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