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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89773/2024-177110
附海镇
主动公开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管理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4-06-18
2024-06-12
面向社会
各村(社)、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室):
为加强我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镇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因人员变动,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慈政发〔2014〕76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和治理改造的通知》(慈政办发〔2016〕91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16〕20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附海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章国权
副组长:岑诚芳 童锰炯 王 琪 吕红范 李少庸
吴 益
成 员:岑丹波 张约方 孙荷青 陈立平 张展宇
罗玲燕 徐娇妮 施静钧 叶玲聪 张庆达
孙沛立 朱威迪 方建辉 杨科合 余燕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张约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岑煌杰同志任联络员。
建立附海镇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网络,各村(社区)配备若干片区监管员及房屋安全管理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具体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我镇房屋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镇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强化人、财、物保障;建立并领导我镇房屋安全管理员、片区监管员、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干部三级管理网络;做好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2.党建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宗教、文体等用房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的新闻宣传报道,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对公众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城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全镇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镇危房解危工作;建立镇级危险房屋分级管理数据库,并进行动态更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镇所属部门用房、商品房、农民公寓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4.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全镇规模以上企业工业用房、职工宿舍等用房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农贸市场、超市等三产用房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危旧房屋安全排查及网格化动态巡查所需资金的预算和拨付,保障危旧房屋鉴定检测及解危所需资金,并对房屋排查鉴定及危旧房解危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排查及解危资金及时到位。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禽养殖业设施用房及低洼地段未改造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6.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敬老院等用房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会同城建办做好房屋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
7.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协调房屋安全相关信访投诉;负责会同各线在应急处置情况下,组织人员进行危险房屋内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私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危险房屋出租行为。
8.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受理全镇房屋安全方面的举报。
9.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日常维护、委托鉴定、安全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安全监管工作。并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日常保养和正常合理使用,保养不力、使用不当、野蛮违规装修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片区监管员:负责各自片区内的个人住宅用房及规模以下企业用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并做好领导和指导自己片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员开展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工作。接到房屋安全管理员的举报后,在第一时间负责赴现场核实,并在24小时内将核实的房屋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镇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房屋安全管理员:负责自己管理区域内房屋安全管理的日常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装修以及房屋出现结构性开裂、沉降、倾斜等安全隐患时做好书面记录台账和拍照留存,并在24小时内上报片区监管员;在台风、暴雨、大雪等灾害天气来临之际加强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违规装修行为时,及时告知房屋所有人及使用人,并进行上报。
附件:《20240103版附海镇53个网格员名单(不含农业园区)》
附海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