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MB1602767C/2024-179805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布日期:

2024-08-30

成文日期:

2024-08-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4-08-30 11:49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目录

一、概况.........................................................................................................(1 )

(一)部门(单位)职责.................................................................................(1 )

(二)机构设置...............................................................................................(1 )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2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7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7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8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8 )

四、名词解释..................................................................................................(8 )

五、附件..........................................................................................................(12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贯彻落实省、宁波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规程和操作规范,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业务管理和经办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标准化体系建设。

2.承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收支核算和运行管理相关事务工作。

3.承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预警,配合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基础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统计工作。

4.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 参与制定落实医疗费用支付审核规则,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管理的相关事务工作。

5.组织实施日常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工作。

6.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异地结算平台建设、维护、管理。

7.贯彻落实国家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负责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数据库维护。

8.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工作。

9.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综合业务组、财务结算组、公共服务组、个账管理组、费用报销组和医疗审核组内设机构。

二、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477.79万元,支出总计477.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减少4861.18万元,下降91.05%。主要原因是:2023年起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不再安排到我中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7.7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7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7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85万元,占99.59%;项目支出1.93万元,占0.4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7.79万元,支出总计477.79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减少4861.18万元,下降91.05%。主要原因是:2023年起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不再安排到我中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缴费基数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61.18万元,下降91.05%。主要原因是:2023年起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经费不再安排到我中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6万元,占6.92%;卫生健康(类)支出416.51万元,占87.17%;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8.21万元,占5.9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3.59万元,支出决算为47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缴费基数的调整。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1月份新增退休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9万元,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7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3.37万元,支出决算为39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据财政倡导的勤俭节约原则,单位各方面的开支都做了相应的压缩。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71万元,支出决算为2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00%,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占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出车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0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成本。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无开支内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成本。主要用于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慈检查、督查工作及兄弟县(市、区)来慈学习、交流等支出。无开支内容。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方来宾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慈检查、督查工作及兄弟县(市、区)来慈学习、交流等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4.4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稽查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医保局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3个,涉及财政资金43457万元,自评覆盖率100%(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部门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