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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镇
主动公开
政务动态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4-09-10
2024-09-10
面向社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境外电视管理和整治,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的环境氛围,即日起至9月底,新浦镇将在辖区内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集中整治月行动。
整治内容
堵截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销售、流通等源头;集中排查、拆除擅自安装使用的非法卫星电视接受设施;严肃查处宾馆酒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动;严肃查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行为。
法治宣传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俗称“小耳朵”、“小锅盖”,是指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天线、高频头、接收机及编码、解码器等设施。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均属违法,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
*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呼吁
请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行为,自行拆除非法卫星接收设!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非法小锅盖”,请及时向各村(居)或当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1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