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5-185688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综合业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5-01-08
2025-01-08
面向社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以户为单位,由困难户的户主即时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户主为当地户籍(原农业户口),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无任何房屋的无房户);
(二)被属地民政、残联认定为4类困难家庭;
(三)困难户所有的房屋被专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级(局部危险房屋)或D级(危险房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危房改造补助;
(一)拥有安全住房的;
(二)已列入或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
二、申报和核定程序
困难户提出申请,并填写《慈溪市困难群众危房解危救助申请审批表》或《慈溪市困难群众(无房户)建房救助申请审批表》→村(社区)汇总后报镇(街道)→镇(街道)审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改造救助对象→救助对象进行危房改造(无房户救助对象进行新建),改造完成后由镇(街道)验收通过并上报住建部门→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下拨救助资金→镇(街道)收到救助资金后拨付给困难户→镇(街道)对拨付资金进行公示→办结。
三、改造方式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面积以救助对象实际在册人口数计算,救助标准以市建设、物价部门公布的当年度砖混二等重置价为准,按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二)救助资金按救助标准由市、镇(街道)、个人三级负担,其中市负担70%,镇(街道)负担20%,个人负担10%。村(社区)负责落实建房用地、义务帮工、通水、通电、通路等工作。
(三)危房改造施工自批准认定到改造完成原则上不超过180日。
四、申请受理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受理机构:
办公地点 | 工作电话 |
浒山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峙山路65号) | 63993100 |
古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三北大街428号) | 63921246 |
白沙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4(三北大街2358号222室) | 63993274 |
宗汉街道城建办210室(西二环北路599号) | 63210039 |
坎墩街道便民中心(坎墩西路116号) | 63276121 |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山镇)综合写字楼309办公室(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灵峰路1000号) | 63716138 |
掌起镇便民中心222室(掌起镇横街509号) | 63778171 |
观海卫镇行政服务中心(卫前路1号) | 55685228 |
附海镇行政服务中心(附海镇海中南路101号) | 63682070 |
逍林镇人民政府城建办110室(逍林镇文广路1号) | 63501763 |
胜山镇人民政府东楼208室(胜山大道518号) | 63547382 |
新浦镇人民政府城建办(新浦镇新胜路88号) | 63579780 |
桥头镇人民政府城建办(桥头镇吴山南路599号) | 63552927 |
匡堰镇人民政府103室(匡堰镇匡兴路89号) | 63530500 |
横河镇人民政府城建办(横河镇龙泉东路39号) | 63266057 |
长河镇人民政府城建办(长河镇宁丰北路338号) | 63410842 |
周巷镇人民政府城建办(周巷镇环城北路428号) | 63720212 |
五、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74-63035744
监督电话:0574-63035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