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戚佳璐,联系电话:89590885。
附件:2024年度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2024年度慈溪市生态文明促进中心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序号 | 被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名称 | 拖欠单位 性质 | 合同(项目)名称 | 拖欠总额 (万元) | 逾期未支付 原因 | 备注 |
无 | |||||||
注:若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在“被拖欠单位名称”栏目处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