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5-187632
市医疗保障局
主动公开
卫生服务事项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2025-03-28
2025-03-28
面向社会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2号)、《宁波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甬医保发〔2021〕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申报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等程序,确定下列单位为慈溪市2025年第一季度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建议名单,现予公示:
一、医疗机构
慈溪宗汉云强口腔诊所
慈溪珍品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慈溪艺博博齐口腔诊所(个体工商户)
慈溪胜灶诊所有限公司
慈溪百宁诊所有限公司
慈溪和康内科诊所有限公司
宁波前湾新区俞佳内科诊所(个体工商户)
宁波前湾新区叶德明内科诊所(个体工商户)
宁波前湾新区张晓鹏内科诊所(个体工商户)
二、零售药店
慈溪市博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慈溪市坎墩直塘百姓药品零售店
慈溪市路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宁波前湾新区佳宥大药房(个人独资)
宁波前湾新区丰生堂大药房(个人独资)
宁波前湾新区泰海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宁波前湾新区甬颐宁慈大药房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医保经办机构反映,电话:63962236,邮箱:501650457@qq.com。
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慈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