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5-186896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16-2025-0001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5-03-05
2025-03-04
面向社会
慈住建〔2025〕7号
有效
各镇(街道)城建办、社区办,各开发建设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局对自行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废止2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
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统一编号 |
1 | 关于慈溪市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 慈住建 〔2023〕33号 | BCXD16-2023-0001 |
2 | 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 慈住建 〔2023〕89号 | BCXD16-2023-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