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25-188986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招考录用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布日期:

2025-05-14

成文日期:

2025-05-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2025年中共慈溪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科研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4 14:05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根据《2025年中共慈溪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5年4月15日发布)等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科研能力测试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复审地点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教师岗位报考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16日(13时至18时)。

3.复审地点:宁波技师学院(江北区榭嘉路800号)图书馆G202会议室。

4.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务必手写签名,保证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印证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学校有效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学生证,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

(3)有效期内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事业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盖有红章);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还需提供委托培养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招聘考试资格。

二、科研能力测试对象、时间及相关事项

1.科研能力测试对象:《2025年中共慈溪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5年4月15日发布)规定,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

2.科研能力测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9:00-11:00。地点:宁波技师学院(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科研能力测试相关要求:参加科研能力测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半小时后考生不得入场。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4.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574-63839768(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中共慈溪市委党校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