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21F/2025-189445
胜山镇
主动公开
规划信息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025-05-29
2025-05-29
面向社会
《慈溪市胜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胜山镇行政辖区范围,包括11个行政村。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为2020年,近期到2025年,与慈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三、目标定位
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浙江省“四大建设”、宁波市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慈溪市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等重大发展战略和总体要求,落实城市化优势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要求,抢抓前湾新区、前湾沪浙合作创新区以及“城、湾”联动发展等发展机遇,积极南融中心城区,北联杭州湾新区,率先实现创新转型。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智能智造、生态居住等功能,明确胜山镇的总体定位为慈溪市中心城区近郊生态宜居、魅力商贸城镇,城镇职能定位为慈溪商贸创新发展区、湾区智能智造新节点、近郊生态宜居魅力镇。
四、落实主体功能定位
传导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确定胜山镇的主体功能定位为城市化优势地区。
五、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
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实耕地保有量656.96公顷(0.985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616.17公顷(0.9243万亩)。落实城镇开发边界1055.43公顷。
六、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接轨全省“一湾引领、四极辐射、山海互济、全域美丽”的总体格局,衔接宁波“一体两翼多组团、三江三湾大花园”的总体格局,以及慈溪“一心双核四片区、一园一网山海屏”的总体格局,构建胜山镇“双核、两轴两带、四片区”的全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七、规划用地结构和用途分区
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各项规划约束性指标,优先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满足生态保护需求,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通过用地结构优化,提升全镇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质量。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在三条控制线基础上,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补充划定胜山镇二级用途分区,明确用途分区的范围边界、面积和管控要求。全镇划定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等一级用途分区,其中城镇发展区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等二级用途分区,乡村发展区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等二级用途分区,实现用途管制全域全要素覆盖。
八、综合交通
构建“1+1+4”的对外交通骨架网络,全方位提升胜山镇城乡空间对外交通的通达广度。构建“两横一纵”的城镇主干路网络,“八横八纵”的城镇次干路网络,打造“内密外联”的城镇骨干道路系统。
九、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
十、历史文化保护
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建立由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构成的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落实保护制度和机制。强化对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整体性性的保护和传承,彰显胜山镇文化内涵和特色地域文化特征。做好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
十一、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健全规划传导体系与实施管理体系,确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建立“功能+格局+指标+控制线+名录”五位一体为主要手段的纵向传导体系。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胜山镇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动态评估制度,开展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加强规划过程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