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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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事项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5-06-11

成文日期:

2025-06-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2025年慈溪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1 15:53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一、采购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慈溪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为打好核与辐射安全精准除险战,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配合我局对慈溪市辖区内电磁辐射设施和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总共涉及1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和14座移动通讯基站,并出具经CMA认证的检测报告,为执法监管及后期处罚提供数据支持。

(三)服务要求

服务年限:1年。

四、预算金额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一年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40%。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3.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且资质项目。

六、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响应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实力;

(5)其他相关的业绩书面证明;

(6)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报价单(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一。

七、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2)按本招标文件下列规定的各项评分比例,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

(3)汇总各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

(4)根据各供应商的评标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推荐评标结果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单位。若最终得分出现二家(或以上)供应商相同时,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将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评分标准

供应商

评分项及分值

分值

技术商务分90分

项目实施能力(12分)

1、投标人CMA资质认定或CNAS认可中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项目1~8项得2分,9~16项的得4分,17~24项的得6分,25项及以上得8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其中射频电磁场、X-γ辐射剂量率、水中总α放射性、水中总β放射性和水中γ核素分析为必备项目,缺任意一项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标准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环境标准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4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12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3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方案对内容、结构的完整性,章节、布局的合理性及条理清晰程度,表述准确性进行综合评议。(7分)              

7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及理解准确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7分)

7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工作的项目实施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本项目需求的契合度进行综合评议。(7分)

7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实施计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 (7分)

7

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目标、成果质量保证措施等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 (7分)

7

设备情况(16分)

至少具备选频式场强仪、中短波监测仪、射频场强仪、X-γ辐射监测仪、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γ谱仪各1台,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设备(校准或检定有效期内),得12分;每缺少1种设备扣2分,缺少5种及以上设备的本项不得分;每增加上述设备1台加2分,最多加4分。

注:须提供设备证明(如购置发票或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设备照片,提供投标单位在有效期内的校准或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6

项目组成员(16分)

1.项目负责人(0-8分):具有环保专业正高级职称得4分,副高级职称得2分;注册环评工程师证得2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证得2分;最高得8分。

2.项目组成员(0-8分):每提供1位具有环保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4分;项目组成员每提供1名射频综合场强或射频选频测量或X-剂量率或中子剂量率监测上岗证证明得1分,最高得4分。

注: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16

类似业绩(6分)

2022年1月1日起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6

服务响应(5分)

根据供应商实施与维护的服务便捷性、服务响应时间等相关承诺进行综合评议。(5分)

5

价格分(10分)

基准价格=有效最终磋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基准价格得满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格÷最终磋商报价×10。(价格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

注:投标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0

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


八、服务质量与验收

报价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询价文件、报价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纪律、监督和安全

4.1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露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2对报价方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报价方的合法权益。

4.3服务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服务方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4采样检测过程中所需人员、车辆具体等由服务单位负责提供。服务单位必须重视采样检测等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服务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我局无关。

十、相关提交事宜

6.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7:00前。

6.2 提交要求:所有资料应密封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封装处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404(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6.3 采购联系人:徐君君  联系电话:63089048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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