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5-189501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事项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5-06-03

成文日期:

2025-06-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服务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3 08:42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一、采购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服务》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为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管,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配合我局对慈溪市辖区内加油站进行全覆盖检测,数量68家,并出具经CMA认证的检测报告,为执法监管及后期处罚提供数据支持。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年限:1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合同可续签,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年),考核主要内容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分数

1

规范性

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过程的规范性以及检测报告的规范性

30

2

及时性

按照采购方需求,及时检测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40

3

服务情况

对检测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15

4

协助开展其他工作

根据采购方需求,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15

(2)为满足后期的执法专项检查,需保障两组人员,两台检测尤其回收装备,两辆车。

四、预算金额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2万元。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一年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60%。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报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3.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且资质项目。

六、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3)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响应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实力;

(5)其他相关的业绩书面证明;

(6)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报价单(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一;

(8)根据评分标准提供资料。

七、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2)按本招标文件下列规定的各项评分比例,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

(3)汇总各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

(4)根据各供应商的评标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推荐评标结果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单位。若最终得分出现二家(或以上)供应商相同时,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将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评分标准

评分要求

分值

技术商务分88分

企业实力(12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资质能力证书的,本项最多得6分;

响应文件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12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6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的项目总体方案对内容、结构的完整性,章节、布局的合理性及条理清晰程度,表述准确性进行综合评议。(10分)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及理解准确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10分)

10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工作的项目实施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本项目需求的契合度进行综合评议。(10分)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用于本项目检测用的仪器设备的先进性进行综合评议。(10分)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实施计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 (10分)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目标、成果质量保证措施等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 (10分)

10

项目组成员(5分)

根据拟委派项目组成员的相关技术能力、资质或职称证书、同类工作经验进行综合评议。(5分)

响应文件应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等证明材料。

5

类似业绩(3分)

2022年1月1日起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3

服务响应(8分)

根据供应商实施与维护的服务便捷性、服务响应时间等相关承诺进行综合评议。(8分)

8

价格分12分

基准价格=有效最终磋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基准价格得满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格÷最终磋商报价×12。

(价格得分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

12

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


八、服务质量与验收

报价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询价文件、报价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纪律、监督和安全

4.1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露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2对报价方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报价方的合法权益。

4.3服务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服务方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4采样检测过程中所需人员、车辆具体等由服务单位负责提供。服务单位必须重视采样检测等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服务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我局无关。

十、相关提交事宜

6.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7:00前。

6.2 提交要求:所有资料应密封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封装处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406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6.3 采购联系人:吕陈烨  联系电话:63089042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5年6月3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