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25-189600
市教育局
主动公开
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科技、教育/教育
2025-06-04
2025-05-12
面向社会
慈教计〔2025〕5号
各镇(街道)财政财务部门、各镇(街道)中心小学党组织,各义务段学校: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甬政发〔2017〕8号)、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溪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宁波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慈教计〔2024〕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镇(街道)学校、有关市属学校2025年春季学杂费补助、免课本费等实际情况,做好2025年春季民办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民办学校按照国家基准定额)结算工作,现将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共计38475273.09元(市属(民办)义务段学校17977611.80元,镇街道义务段学校20497661.29元)下达给你们(见附表),各镇(街道)财政财务部门接到文件后,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安排配套资金,各学校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做好结算工作,民办学校应及时做好对每个学生学杂费的减免工作。
附件:2025年春季义务段学校免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汇总表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5年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