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61L/2025-190520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25-07-01

成文日期:

2025-07-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01 15:10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李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绿化管理的建议 》(第83 号提案)收悉,我们认真研究后,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老百姓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生活小区的绿化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对小区绿化品质和养管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强化规划引导,明确公共绿化范围

作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我们在住宅小区方案审查时,合理配置科学设计,注重以人为本、景观优美、种类丰富。在完成建设验收时,严格对照施工图,把关绿化品质和面积。明确非产权绿地均为小区公共绿地。房产商在退场前提供小区绿化竣工图给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示。业主在装修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备案,也会明确公共绿地等公共区域范围。

二、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绿化养管主体

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四)居住区业主共有的绿地,全体业主为养护管理责任人;业主依法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绿地养护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养护管理责任人。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养护管理责任人应该按照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的养护管理制度,制定防灾减灾、防病虫害等措施,做好绿化设施维护和树木花草养护工作,及时补种缺损苗木,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和设施整洁完好。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行使好监督工作。

我们也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绿化养护责任,配足专业人员做好养护管理工作,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发现、劝阻和上报”的三联单制度。针对破坏绿化、私圈公共绿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业主沟通并及时进行劝阻,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属地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吹哨员。

三、强化联动机制,提升小区整体景观

随着社会发展,房产形式越发多样性,复盘破坏绿化问题,相对集中于叠墅、别墅、洋房底层等,我们高度重视,充分研究,建立中心城区范围内五街道一镇联动工作机制,在现场情况摸排清楚后,优先由属地进行规劝调解,属地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并加强物业对绿化养护管理的职责监督,成效比较明显。下步我们将继续配合属地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加强属地对绿化养护管理的职责监督,继续加强和发挥联动工作机制效益,行之有效的减少小区绿化破坏情况,提升整体景观效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大发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