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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282079232516D/2025-190526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主动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2025-07-01
2025-07-01
面向社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新潮塘区块二期(浒崇公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符合公共事业公共利益范畴,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浒崇公路,南至嘉利路,西至赵家路江,北至潮塘江,征收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附件:新潮塘区块二期(浒崇公路西侧地块)征收范围平面图.pdf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