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079232516D/2025-190526

发布机构:

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发布日期:

2025-07-01

成文日期:

2025-07-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1 15:41 信息来源: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新潮塘区块二期(浒崇公路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符合公共事业公共利益范畴,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浒崇公路,南至嘉利路,西至赵家路江,北至潮塘江,征收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附件:新潮塘区块二期(浒崇公路西侧地块)征收范围平面图.pdf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