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25-191099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5-07-14

成文日期:

2025-06-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8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7-14 16:5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洪旭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公安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食品添加剂作为一个国家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是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得益于食品添加剂的发明,食品才从人类饮食生活转化成为一门产业。但由于部分商家不当使用食品添加剂,让食品添加剂成为众矢之的,负面舆情频频出现,甚至还被打上了“健康杀手”“致癌物”标签。我局历年来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多举措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一是严格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在许可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三小一摊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严格审查。在审查时我局结合食品原料、工艺等因素对食品实施分类许可,严格许可审查和现场核查,严把生产许可第一关。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生产加工现场卫生管控,严格落实原料及包材进货验收的规定,加强操作人员卫生防护,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同时,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加工“脏乱差”黑窝点,牢牢守住食品安全这条底线。截至目前,大发体育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50家(其中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2家),小作坊 206家。

二是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配备“两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加强“两员”培训,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细化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依法查验原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把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是加大食品添加剂的检查和抽检力度。实行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分级监管机制,将全类综合监管、错时执法、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持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去年以来,我局重点开展了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剂量添加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11人次,现场检查生产经营户2054户次,累计抽检食品3236批次,不合格109批次(食品非法添加6批次);处理投诉举报29起(食品非法添加4起);累计查处案件175起,处罚没款57.18万元,其中查处食品非法添加案件11起,处罚没款18.42万元。

四是提高生产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持续推行“阳光工厂”“民生实事阳光小作坊”“阳光厨房”等建设工程,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均已建成“阳光工厂”,指导企业纳入“浙食链”系统管理,推动企业强化生产加工全过程管控,不断建立完善全过程追溯体系。“阳光厨房”已建成4631家,消费者在餐厅点餐的同时,可以看到食品生产场所环境和后厨实时操作情况,从而切实保障宁波地产食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买的安心,吃的放心。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宣贯,推动社会共管共治良好氛围。在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发布后,我局及时对全体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宣贯培训,对食品添加剂修订背景、重点变化、实施要求及食品添加剂的科学认知与标准使用规则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让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规范使用有了更深刻的认知。同时,我局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消费警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推动消费者在全国12315平台、12345热线、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等多种渠道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通过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下步,我局将继续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对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责任,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志江

联系电话:0574-63026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