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5-192331
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公开
食品安全计划、标准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2025-08-20
2025-08-12
面向社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慈溪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2025年慈溪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守底线与促发展并重,压实风险防控责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和重大舆情,积极打造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
一、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包保督导工作落地落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机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落实网格职责清单和网格员事务清单,开展网格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三书一函”工作程序,促进协调解决跨部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覆盖开展企业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两员”配备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指导种养殖主体通过“浙农优品”规范化开具“浙农码”承诺证。全面实施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规定,推动“主体责任清单”提质扩面,推进“两品一械”信用档案建设。
(三)深化部门协同治理。根据《意见》要求,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贮存监管机制、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寄递和配送监管协调机制、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等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深化部门联动,开展风险会商,协同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内周边城市及地区的食品安全合作,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监管。
二、集成推进综合治理
(四)强化源头风险治理。结合详查数据和粮食超标区域土壤监测数据,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形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成果清单。确保大发体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定标准。
(五)强化全程全链追溯。抓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进一步扩大追溯重点主体和重点品种范围,“双重点”上链率达到95%以上,获证主体激活率达到60%以上。深化对接“合格证系统”和“浙食链”系统,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追溯数字化全链贯通。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探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专项信用报告。
(六)深化分级分类监管。优化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级评价模型,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管理,一体化推进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完善农资生产主体信用档案,拓展监督抽检、评优补助等信用应用场景。
(七)强化风险防控处置。纵深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件事改革,做好食安智治平台迭代衔接,提升风险防控精准性和有效性。全力实施“五位一体”基层食品安全治理集成改革,夯实食品安全责任根基。构建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排摸熔断不合格供应商线索3条以上。加强食品药品风险隐患排摸,按计划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达到1批次/千人以上,监督抽查比例不少于20%。农产品例行监测228批次、监督抽查100批次、专项监测2006批次,保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持续优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哨点监测布局,确保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全覆盖,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样本采样检测任务全年达到360份以上。对集采新中选药品开展全覆盖检查和抽检。市级药品抽检不少于160批次,市级化妆品抽检21批次,根据宁波市局统筹安排,开展医疗器械抽检14批次。加强食品药品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持续完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联动机制,不合格食品及时办结率保持100%。
(八)推进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聚焦鳊鱼、牛蛙、山药等药残问题突出品种,持续开展综合治理,督促生产、收购主体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推进“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推动全市90%以上农贸(批)市场实施微改革,生鲜门店纳管率达到95%以上。
(九)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纵深推进中纪委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两年行动。深化“四色码”应用,加大对民办、技工等学校以及自主经营模式下“劳务派遣”团队的日常监管。提档升级30家中小学校食堂,实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量化A级达到60%以上。新建成省级“阳光配送”企业3家以上、市级2家以上。协助宁波打造“6322”校园食材安全治理模型,实行源头供应商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十)深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治理。督促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及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供应链主体数据库,强化对市内直播带货头部主播及有网络销售的地产企业的抽检。督导跨境电商平台和进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探索构建“线上监测+线下查处”的网络食品监管模式。
(十一)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有效运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智治应用场景,实现与许可系统数据以及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入网退网商户等信息实时比对、校验,严防“幽灵外卖”,全面清理“一证多店”,有效净化外卖市场环境。打造1个以上无堂食外卖聚集区规范化样板。推广实施外卖骑手“随手拍”等社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二)深化餐饮集群和连锁餐饮治理。开展餐饮集群、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安全集中治理,实施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和区域特色的餐饮街区(特色美食村)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压紧压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责任,引导建立餐饮街区“管理方+商户”、连锁餐饮“总部+门店”组团的自治模式。
(十三)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集市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展销会、庙会等有举办方的集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举办方履行事先备案、审核审查和经营管理等主体责任,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侵权、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乡村电商的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农村食品配送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推广使用冷链物流,保障生鲜产品的新鲜度和品质。
(十四)深化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肉制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加强对肉制品企业及其外租厂房、仓库等场所的检查,持续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问题线索全链打击、形成闭环。支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引导行业升级标准体系、改进工艺、提升质量。
(十五)深化“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治理。以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为重点,规范许可准入门槛,督促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等制度,确保企业生产持续合规。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新版国标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签标注。
(十六)深化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治理。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新业态新模式开展治理,加强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小餐饮“净厨”行动,严查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重点整治后厨环境脏乱差问题。推广实施煎炸用油快检公示制度;探索解决菜场餐饮代加工点餐饮安全许可和监管问题。
(十七)深化药品重点领域安全治理。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美产品、特殊和儿童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和委托生产、增线扩产、停产后复产等重点情形监管力度,开展市级飞行检查不少于5家。
(十八)保持严打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铁拳”“亮剑”“昆仑”“绿剑”“药剑”“国门守护”系列行动,加大惩处力度。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健全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凝聚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合力。依法实施失信人员行业禁入。对判处缓刑并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外卖、预制菜、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食药公益诉讼检察力度,完善公益损害赔偿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食品领域“职业索赔”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十九)落实重大活动保障。建立完善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体系,按“一保障一方案”原则指导全市做好各类会议、活动和警卫任务食品安全保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多维赋能民生保障
(二十)深化“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推动全市1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8家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8家阳光配送企业实施“溯源+检测+责任传导”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至2025年底,实现慈溪市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规范快检室100%覆盖,农批市场、阳光配送企业规范快检室100%覆盖,全面建立“溯源+检测+责任传导”数字化风险管控模型。
(二十一)开展环农贸市场生鲜店规范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环农贸市场交易带生鲜店规范治理提升行动,至2025年底,环农贸市场交易带规范生鲜店覆盖率达70%以上,风险分级覆盖率达90%以上。严厉打击环农贸市场交易带生鲜店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环农贸市场交易带生鲜店常态长效治理机制。
(二十二)持续优化养老助供餐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对养老机构、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助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探索优化调整老年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标准。打造社区全龄友好食堂2家、老年共享餐厅1家,规范提升社区全龄友好食堂、老年共享餐厅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引导网络订餐平台参与老年人助餐配送。进一步探索老年助餐数字应用场景建设,提升养老助供餐监管质效。
(二十三)深入推进农村家宴惠农改革。加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运行管理,规范农村家宴备案指导。鼓励各地打造乡厨技能提升实训基地,推动开展乡厨技能培训、村厨大赛等活动,提升乡厨队伍技能和食品安全素养。持续推动农村家宴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四、促进产业高质发展
(二十四)助力地产食品产业提升。实施“浙产好食品”产业提升行动,推动速冻食品产业打造“浙产好食品”。推动具有本地特色、地理辨识度的产品朝着品牌化、文旅化、高端化发力。推动酱腌菜行业食品质量提升,出台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指南和生产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继续做好做实“浙江好粮油”品牌。
(二十五)持续强化跨地区合作。加强与对口县(市、区)的跨地区合作,通过“线下展销+线上电商”双管齐下加强食品产品产销合作;鼓励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定向采购,加强消费帮扶;搭建对口合作地在慈食品生产企业主沟通桥梁,深化双方食品生产企业技术培训和业务合作。
(二十六)实施政务服务增值暖企。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助力优化许可审批系统。加快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推动备案“跨省通办”。进一步规范新设食品小作坊,借助“VR样板”电子手册开展“入市第一课”云指导。以包容审慎监管态度有效应对“地摊经济”“后备箱经济”等“外摆经济”主体备案登记、食品安全管理问题等。
(二十七)打造乡村共富精品样板。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推进重点食品业态高质量发展,建设“食安共富幸福村”。聚焦农村食品小作坊,打造5家“乡村共富”示范食品小作坊。打通“共富工坊”展销渠道,协助注册“共富工坊”商标,推动产销一体化、品牌化、市场化运作。
(二十八)推进保健食品产业拓面。助力宁波筹建特殊食品行业协会,引导企业拉长产业加工链,推动活性微生物菌种等原料往中间提取物和终端成品两个方向齐头并进。积极为宁波研究制定食药两用物质黄精的地方标准及将其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提供助力。
(二十九)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药科学监管研究,强化地产中药品质提升。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支持以浙产药材为原料的研发,支持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制清晰的中药创新药以及中药二次开发研究。
(三十)加强物流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防范利用寄递渠道寄递假冒伪劣食品。持续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形成高效衔接的冷链物流节点。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最先一公里”设施建设,推广“共享冷库”创新模式,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积极参与全省药品经营“多仓一体化”改革试点,优化药品物流网格布局和运力配置,配合推进省域一体化药品仓储物流建设,助力药品经营企业降本增效。
(三十一)原产地赋码助力产业提升。积极对接产品数字护照DPP、ESG认证、AEO认证等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通从海外生产到国内终端消费的追溯链和从国内农田到海外销售的追溯链。引导企业加入宁波市成立的原产地赋码产业联盟,助力地方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帮扶本地优质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高质量高效率“出海”。
五、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三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多元化业务培训、执法比武、检测竞赛等活动,提升监管队伍综合能力。抓好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药品监管队伍制度机制,深入实施“尖兵领航”“强基培优”“执法雄鹰”工程。推动药品零售与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打造惠民、专业、便捷的药事服务新模式。
(三十三)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持续开展承检机构年度检查、能力验证、数据核查,提高承检机构实验室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大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的投入,更新检测设备。推动全市食品药品机构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推进“稻谷质量指标的快速鉴定全自动检测法”等标准及相关仪器在粮食收购中的应用。
(三十四)加强科技支撑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推广绿色种养殖模式和病害防控技术,推动农产品生产转型升级,做好省级以上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工作,争取新建市级优质生产基地。鼓励食品药品安全机构参与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市联动”项目、省“尖兵”“领雁”重点研发计划和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
六、构建共管共治格局
(三十五)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深化食责险惠民改革,持续创新“品质险”等险种,优化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防控+服务”保险模式。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作用,激活社会共治力量。实施“红黑榜”信息公示制度。实施企业“吹哨人”制度,畅通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第三方机构和公众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线索。
(三十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百姓点检”等活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升公众素养。加强基层科普宣传,扩大覆盖面、影响面。宣传推广“食安科普达人计划”,加强内外合作,共创食安科普视频。持续推进科学用药“百千万”培训行动,加大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
(三十七)深化反食品浪费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反食品浪费标准推广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粮食损失和食品浪费监测评估。
(三十八)妥善做好舆情应急处置。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妥善做好舆情回应。强化媒体交流,引导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理性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开展涉食品药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加强网上舆情风险研判和防范处置。
(三十九)深耕厚植“食安共富”建设。对准“浙里食安”省域共富跑道,围绕“食安”“共富”“幸福”三大目标,聚焦农村食品作坊、农贸市场、集市、超市、学校、养老助供餐、餐饮店、农村家宴、地理标识产品、农村电商等10类重点业态,在更高起点、更实基点上打造形成更具特色、更有成效、更富影响的“食安共富”共同富裕样板。
若本年度未列入本工作要点的食药工作任务按职责分工由对应责任单位承担。
慈溪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