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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0282MJ9076369B/2025-192852
市农合联执委会(市供销社)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25-09-08
2025-09-08
面向社会
一、概况.........................................................................................................( 3)
(一)部门(单位)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二、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4 )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8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8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四、名词解释..................................................................................................(9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推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和“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指导全市供销社开展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和农合联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规范发展社有企业,履行社有资产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社有资产为农服务属性,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4.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供销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事项和其他工作任务。
5.推进供销社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供销社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意见建议,维护全市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6.指导全市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活动,领办或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供销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有关涉农社团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7.承担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职责。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部门决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787.17万元,支出总计787.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各减少18.27万元和18.27万元,下降2.27%和2.2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87.1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8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95万元,占89.05%;项目支出86.23万元,占10.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7.17万元,支出总计787.17万元,与2023年相比,各减少18.27万元和18.27万元,下降2.27%和2.27%。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8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2%,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27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93万元,占15.11%;卫生健康(类)支出26.49万元,占3.37%;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1.23万元,占0.16%;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83.87万元,占74.17%;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56.65万元,占7.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4.98万元,支出决算为78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2%,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7.44万元,支出决算为3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人数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79万元,支出决算为5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新增差旅费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81.36万元,支出决算为49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新增。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3.部门评价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反映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