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47H/2018-51727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日期:

2018-12-06

成文日期:

2018-12-0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慈溪市公共汽车停靠站管理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12-06 14:01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一、起草背景

公交停靠站是公共交通为乘客提供便捷、安全、舒适服务的基础设施,不仅关系乘客人身安全,而且事关城市窗口形象。目前,全市公交停靠站2832个,分布在全市19个镇、街道、园区,建、管、养管理主体由市交通集团和属地镇、街道、园区负责,行业管理部门分别为市客运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所。2018年初,根据省、宁波市领导批示精神,我局牵头开展了全市公交停靠站整治工作,发现公交停靠站管理存在建、管、养责任主体不清,管理缺位,统计数据不全,部分公交停靠站设施老化,线路牌脱落、移位、内容标识不清,乱张贴小广告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市民公交出行和城市形象。为此,结合大发体育实际,我局特制定了《慈溪市公共汽车停靠站管理细则(试行)(意见征求稿)》,目的是进一步理清公交停靠站管理权责关系,明确公交停靠站建设、移位等审批程序和规范标准。

二、政策依据

1、《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第5号令);

2、《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2012年);

3、《宁波市公共汽车停靠站管理细则(试行)》;

4、《关于推进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07]80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发体育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3]33号);

5、宁波市交通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进一步加强公交候车停(棚)管理的通知(甬交运[2018]117号)。

三、重要意义

公交停靠站是公交营运的基础支撑,事关民生。加强公交停靠站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第5号令)、《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和省、宁波市领导批示精神与“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公交行业服务争效行动的具体体现,为提升大发体育公交服务、改善城市形象、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四、主要内容

1、明晰公交停靠站建、管、养责任主体。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市交通运输局专题会议纪要([2018]4号)市交通集团负责中心城区(东至寺马线、南至南三环、西至西三环、北至中横线,含边界道路)范围内和329国道、东三环、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中横线等道路公交停靠站的建设和运维;其他由各镇(街道)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属地内公交停靠站的建设、运维。

2、明确公交停靠站行业监管范围。市城市客运管处负责中心城区(东至寺马线、南至南三环、西至西三环、北至中横线,含边界道路)范围内公交停靠站行业管理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全市其他区域内公交停靠站行业管理工作。

3、明确公交停靠站实施组织单位和流程。公交停靠站的新增、移位、拆除等工作应当由市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行审批制,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交警部门、路政部门、建设单位、线路运营企业赴现场踏勘,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4、明确公交停靠站营运、维护内容。公交停靠站的候车亭和站杆(牌)发布的信息应当包括公交线路运营时间、站点、服务热线等信息;公交停靠站运维单位应当加强日常运营检查工作,保障候车亭、站杆(牌)及附属设施完好、整洁,发布信息正确。

5、建立检查和反馈机制。市行业管理部门、线路运营企业,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通知或反馈运维单位及时整改处理。运维单位应当建立巡查工作机制,定期对所属站点设施进行摸排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五、前期工作

1、已牵头召开全市公交停靠站管理工作协调会议,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2018]4号)。

2、《慈溪市公共汽车停靠站管理细则(试行)(意见征求稿)》已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浒山、古塘、白沙路除外)、园区管委会和市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局、公安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集团等部门意见,达成共识。

3、会同市交通集团与逍林镇、横河镇、宗汉街道、坎墩街道就划定区域内公交停靠站归属上门衔接,约定11月底之前办理完结移交手续。

4、已经市法制办审核,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天。

六、实施时间和解读单位

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试行实施。由慈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读,政策解读人:杨军   联系方式:0574-63025859。

原文下载:关于《慈溪市公共汽车停靠站管理细则(试行)》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