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0XM/2022-171150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63-2022-0009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2022-12-17
2022-12-17
面向社会
慈自然资规发〔2022〕49号
有效
龙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确定〈2022年度龙山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慈政发〔2016〕2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关于<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慈土资发〔2016〕16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的通知》(慈自然资规发〔2022〕1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请按本批复所附的《2022年度龙山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执行。
附件中未提到的其他拆迁有关事项,请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慈政发〔2016〕29号、慈土资发〔2016〕16号、慈自然资规发〔2022〕17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具体实施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2022年度龙山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doc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2日
政策原文:慈自然资规发〔2022〕4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