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13L/2024-181280
新浦镇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乡镇街道政策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4-10-21
2024-10-21
面向社会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公开的项目管理流程,加强工程现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控制项目成本,结合我镇建设实际,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制定依据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涵盖镇财政资金投资、镇属企事业单位集体资金投资(含各级财政补助)、村级集体资金投资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二)关键环节
1.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建议书需分析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行性研究需进行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分析。
2.工程许可与质量监督:工程开工前需依法申请施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开工。质量监督证与施工许可证同步办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工程验收与移交: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并及时移交工程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及时交付工程,并绘制竣工图、整理收集汇总各类工程技术资料上交建设单位。
(三)新旧政策区别
新修订的《新浦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主要在以下两方面进行了调整与完善:一是鉴于上级政策调整,原办法中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内容已单独发文规范,为避免内容冲突,此次修订对原政策中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条款予以调整删除,确保政策体系的一致性与协调性。二是针对工程前期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办理登记资料的要求,提升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制定意义
该办法明确了镇本级工程、镇属企事业单位和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优化项目谋划、前期深化、工程管理、验收销号等环节,提升工程管理质效,构建完善市镇重点工程“全链条”管理。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
六、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徐浙
联系电话:0574-6359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