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365B/2025-186508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日期:

2025-02-19

成文日期:

2025-02-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慈溪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站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5-02-19 10:44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一、修订背景

慈溪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站2022年1月正式挂牌建设,经过近三年的建设运营,运营模式逐渐成熟,原管理办法中的运行机制需要更新完善。

二、修订依据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服务站运行坚持“自愿参与、公开透明、市场有效、依法规范”原则,实行政策支持引导、中介自律经营、企业购买服务、部门监督考评相结合。

服务站由市科技局、相关镇街道(产业创新平台)与慈溪市科小二科技服务中心三方共建,按一镇一站或多镇一站布点,进驻相关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产业创新平台。

业务范围包括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对辖内非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诊断分析,针对每家企业短板提出专业化建议,提供个性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税务、法务、知识产权、研发设计、项目申报代理等。

按照日常活动台账化、委托合同标准化、接单条件统一化、派单规则公平化、业务分配均衡化、委托服务规范化、结算周期明晰化规则运行。

约束机制包含企业黑名单制度、会员单位退出制度、驻站单位进退机制、驻点人员自律制度、统筹管理“调单”制度。

(二)试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投融资、审计等业务,且无不良记录,按自愿加入原则加入科技服务联盟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三)实施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问题解答

问:市外企业是否可以加入慈溪科技服务联盟?

答:可以。是否在本市注册不是能都加入科技服务联盟的判定标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投融资、审计等业务,且无不良记录,按自愿加入原则均可加入科技服务联盟。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建设单位变更。服务站三方共建,其中一方由8718平台变更为慈溪市科小二科技服务中心,该中心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同时考虑到中心城区的新增了站点建设点产业创新服务平台。

(二)新增服务联盟内容。从制度上理顺了科技中介、服务联盟、服务站与科小二科技服务中心的关系,明确了服务联盟理事会的工作职责。

(三)明确了准入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认可联盟章程的市内外科技中介机构均可申请入盟,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符合《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设定区域性、行业性或者部门间的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

(四)结算周期变更。企业指定目标实现与政策资金下达之间有一段时间差,为同时保障双方的收益,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部分事项企业仍不提前支付费用,结算周期变更为指定目标实现后的一周内。

(五)固定驻站时间变更。考虑服务站运营实际,上门个性化辅导针对性更好,效率更高,固定驻站时间减少为半个工作日。

(六)委托合同的变更。明确了科技服务委托采购协议的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实施方(丙方)。

(七)约束机制变更。联盟会员单位的退出机制新增了两条:一是在经营过程中有造假,帮助他人造假的;二是连续两年业务分排名居倒数前三的。新增驻站单位进退机制。充分遵循能者上庸者让、上下有据原则,每年公益分加绩效分末两位的驻站单位予以淘汰,由业务分居前两位的非驻站中介接任,或由所在镇街道推荐的并经市科技局认可的联盟成员单位接任。

六、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本文件由慈溪市科学技术局解读,联系人:王佳维,联系电话:0574-89591363。